男子因“没脸回家”绑架男童 民警3小时破案
内容来源:齐鲁晚报
[2012年01月20日04:33]
  “你儿子在我手里,想要孩子拿12万来赎!”18日上午的一个电话,让家住槐荫区的施女士一家人如坠冰窟。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获知案情后,亲自部署警力破案。接报180分钟后,槐荫警方成功解救被绑架的男孩,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9岁小男孩出门买饭被绑架
  临近春节,施女士开的理发店里客人格外多,非常忙碌。她9岁的儿子在济南上小学,放假后没有回老家,平时就在自己店里呆着,18日中午出去买饭。
  18日11时46分,正在店里忙碌的施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称其儿子邵某已被他控制,索要赎金12万,并威胁受害人不要报警,否则孩子就有危险!施女士一时慌乱起来,赶紧和家人去找孩子。全家人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确认儿子真的被绑架了。
  随即,施女士立即赶到附近的匡山派出所报警。接到报案后,济南市公安局刘新云局长指示集中优势警力,迅速破案,消除社会影响。市公安局程绍春督察长,市局刑警支队孙连和支队长,槐荫分局伊世金局长、商庆副局长分别赶赴现场一线指挥,迅速调集刑警支队、槐荫分局刑警大队和匡山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接报仅3个小时救出被绑男孩
  专案组一路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同时对与受害人有关的情况进行调查摸排;一路对案发地周围进行秘密走访;一路对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侦查。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男青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了小孩失踪地西侧某居民区一栋租住楼。
  专案组立即到现场附近进行秘密布控。在附近群众的协助和刑警认真走访调查下,确定了嫌疑人和被绑儿童藏身的准确地点。专案组立即制订了周密的抓捕解救方案,决定在嫌疑人离开被绑儿童时采取行动。
  在嫌疑人离开被绑儿童的一刹那,埋伏在附近的民警迅速出击,一举将嫌疑人康某某抓获。同时,民警冲进其租住房,成功将被绑儿童解救。经审查,康某某(男,24岁,山东惠民县人,无业)对其绑架儿童勒索钱财1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造成恶劣影响的特大绑架儿童案仅用180分钟,即成功告破。
  没脸回家过年竟生绑架念头
  经审查,康某某去年来济南找工作一直未果,眼看年关将至,自己不但没有找到工作,就连吃饭都成问题,实在是没脸回家过年。于是他生出了一个绑架儿童,向其父母索要钱财的恶毒念头。于是,康某某买来了透明胶带和一把匕首,随后来到街上寻找目标,结果遇到了独自上街买饭的受害人。
  康某某上前拦住孩子,谎称自己就住在附近,刚才一不小心把家门钥匙反锁在屋内了,屋子只有一个小窗户,自己爬不进去,请身材较小的受害人帮忙把钥匙取出来。天真的孩子相信了康某某的话,并认为自己是在助人为乐,很高兴地跟着康某某走了。
  来到康某某租住的地方,还没等小男孩反应过来,就被康某某推进了房间,并用胶带紧紧地捆绑了起来。为防止小男孩呼救,康某某还用胶带封住了孩子的嘴。随后,在康某某的威逼下,小男孩说出了母亲的手机号码,康某某立即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威胁她并索要钱财。
  破案后,孩子的母亲激动地告诉民警:“非常感谢济南公安这么快就破了案,救出了孩子,否则万一孩子出点事,自己一家人真不知道怎么过这个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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